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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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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云全站app    发布时间:2024-06-21 03:47:06

  襄阳市老河口市陈埠村附近多家化工厂每天晚上排放毒气,气味刺鼻难闻,投诉多年,未得到解决。

  老河口市化工园区(科技产业片区)现入驻重点化工企业10家,所有企业均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10家企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各企业均建有废气治理设施,并开展季度自行检测。

  自2019年起,开展年度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以及和清洁生产验收审核工作。除老河口特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不具备安装条件外,9家化工企业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已与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联网,排放数据实时传输。

  陈埠村行政辖区内有2家化工企业,分别为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和老河口特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邻近陈埠村的化工园区内正常生产的化工企业有3家,分别为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老河口楚源化工有限公司和老河口华辰化学有限公司。

  2024年1月,湖北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老河口特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能提供环评审批有效文件,存在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2024年3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已对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重油)锅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3月21日已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内配电柜等实施查封扣押。该公司现处于停产整改之中。

  1.2024年5月29日下午至5月30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委托检测公司,对当时正常生产企业华辰公司有组织废气、园区无组织废气开展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为均达标。

  2024年6月12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对园区10家化工企业逐一进行排查。天和公司、楚源公司、华辰公司均正常正产,配套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3家公司自行委托检测报告,检测频次符合排污许可证废气检测频次 ,所测废气污染因子符合排放标准。调阅3家公司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联网上传数据,所测废气污染因子符合排放标准。调阅3家公司电能管控数据,无设施不正常运行报警信息。现场核查时湖北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污染燃料(重油)锅炉已去功能化。该公司已安装电能管控实时监控,处于停产整改之中。另外6家企业因市场、安全生产设备检修等原因目前处于自行停产状态。

  2024年6月12日晚,已陆续对园区在生产化工企业废气、园区无组织废气、陈埠村委会区域进行布点,再次开展监督性检测,后续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鉴于化工企业行业特性,废气在处理达标后排放也会带有味道,因风向、天气等因素,不排除陈埠村区域会闻到刺鼻气味问题。

  2.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格外的重视群众涉环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12345等信访渠道转办件,建立信访台账,确保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反馈、可追溯。同时强化对化工园区的执法检查,严查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联合高新区开展抽查和夜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更加快速有效办理园区信访投诉,2024年4月以来,陈埠村结合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对园区开展常态化夜间巡查,已形成常态巡查工作机制。在巡查中如发现化工异味,会迅速报告园区管委会和生态环境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2024年6月12日晚,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会同园区管委会,对陈埠村居民进行现场走访,反映近期陈埠村附近未闻到过刺鼻气味。

  1.责成老河口市政府持续开展化工企业深度治理专项整治,同时通过交叉执法、驻点执法、“四不两直”暗查,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强化节假日、阴雨天、夜间对园区企业的抽查和巡查,对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责成老河口市政府格外的重视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速查速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后续将依据2024年6月12日监督性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3.责成老河口市政府督促园区企业推进污染防治设施提档升级和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持续提升废气治理水平,消减污染物排放。

  4.责成老河口市政府加强对化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控,在安装在线监控基础上,对园区化工企业安装电能管控装置,对公司制作及污染治理设施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查办企业在线数据异常和电能监控预警信息,提高执法效率。

  投诉人反映襄阳市老河口市洪山嘴镇建材路北侧襄阳象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天生产气味难闻,污水偷偷外排。

  2020年8月18日,襄阳象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物安全填埋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危险废物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于2021年底开始建设,2022年10月建成,2023年3月投入生产。2023年12月17日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5月16日。   2023年3月17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6日。

  1.经查,襄阳象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于2024年3月16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危废暂存库、污水处理站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该公司废气特征污染因子包含有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等,正常生产时会有臭味。

  2.该公司配套建设有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不外排,无废水排放口。建有污水运行处理台账。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无生产废水进入,目前处理少量的生活废水及初期雨水,污水处理设备有A/O生化处理工序保持运作时的状态,正常运作。设有一个雨水排放口,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填埋区雨污分流使用防渗膜全覆盖,设置有防渗导排管道,周围设置有截洪沟。雨水通过导排通道排入截洪沟,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总排口排放。调阅该公司自行委托检测报告,雨水排放口主要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厂区雨水截洪沟、雨水排放口无废水外排。

  企业正常生产时每月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开展连续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置。连续3个月稳定达标排放后办结。

  1.加强对襄阳象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待该公司具备检验测试条件后加强监督性检测,严格依法查处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

  2.督促襄阳象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健全填埋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保证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防渗系统等重要设施、关键设备的状况良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到位,确保安全、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未换发取得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可以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