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引领作用,搭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平台,实现了传统侦查模式向“信息支持侦查决策、信息引导侦查方向、信息提高侦查效率”侦查模式的转变。
记者:按照传统的办案模式,如果你们需要查询涉案人员户籍、车辆、出入境等信息,怎么办?
张启文:侦查干警必须到市公安局现场查询,但由于公安局没有为检察院配备专门查询人员,大家都很忙,不可能放下手里的工作,立即为我们查询;在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的相关信息一般不是一次就能全部发现的,何时发现了,何时就得往公安局跑;寿光市比较小,有职务的人在当地知名度就比较高,现场查询容易泄密。总之,现场查询费时费力,效率较低、效果较差。
张启文:是2012年8月我院与市公安局协商建立起来的,包括情报信息查询系统和侦查指挥中心系统。具体说就是,我院自主研发了情报信息查询系统,与公安机关建立起联动查询机制,明确规定:市公安局为我院配备两名专职查询员,我院办理自侦案件需要查询涉案人员的人口、户籍、车辆、出入境等信息时,经主管副检察长批准,将需查询的信息通过网络专线传递给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审核后,专职查询员就可以查询了,查到结果立即通过网络专线反馈给检察院。这样,就实现了查询信息网上传输,即时查询即时回复,查询结果几分钟就可以反馈回来。
同时,我院近两年来建成了数据丰富、功能强大、高效共享、安全保密的“信息超市”,借助这一“超市”侦查指挥中心实现了“五个互联互通”,即与潍坊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与寿光市公安局的路口监控系统互联互通、与寿光市看守所互联互通、与寿光市法院审判庭互联互通、与本院办案工作区互联互通,从而形成了上下左右联动的侦查指挥中心系统。
张启文:侦查指挥中心系统大大方便了我们工作。我院可随时查看涉案人员车辆所在路段;可组织干警观摩庭审,如果被告人庭上翻供,可及时派干警调查翻供涉及的内容;查看看守所监区的情况,及时发现在押人员串供等异常行为;查看本院办案工作区情况,及时指挥讯(询)问,保证干警依法规范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
2012年下半年,我院在办理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滨海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王晨罡(已判刑)、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蔡书文(已判刑)受贿案过程中,发现利津县兴业土方挖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军分别向二人行贿的犯罪线索,遂立案侦查。但刘洪军得知二人案发的消息已潜逃,经主管副检察长刘焕文批准,侦查人员遂将刘洪军的户籍、人口、车辆等信息传递给市公安局查询。公安局很快反馈了查询结果,经排查发现刘洪军的轿车在他一个亲戚家中,随后将其抓获。
到案后,刘洪军很快交代了他向王晨罡、蔡书文行贿的全部犯罪事实。经查,自2003年至案发,刘洪军向二人行贿共计180余万元。我院将此案提起公诉后,2013年12月25日,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刘洪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如果没有搭建起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平台,这个案件不可能办理得这样顺利,也不一定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张启文:我院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件25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0人,全部为大案,涉及科级干部10人,实刑判决率65%,其中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
(原标题:山东寿光: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平台大幅提高办理案件效率情况查询,几分钟就有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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