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资质审批效率。全面推行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检验测试机构首次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测试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机构改革改制造成的合并或拆分等事项时,均可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对于实施告知承诺的申请机构,经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技术评审,确认提交的各项材料完整齐全、内容符合相关要求的,即日作出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决定。
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属地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的监管,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重点领域、首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及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虚假数据、不实数据等违法行为。实施停止采信检验测试数据结果、公布处理处罚信息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依法依规撤销资质认定。
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逐渐完备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建设,联合制定计划、联合实施检查、联合通报结果。充分的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督管理的各自优势,依法依规厘清责任边界,协商抽查比例和检查内容,共同确定违法违规事实的判定依据,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机构负担。